2008-7-28 18:33
bssdlk
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高秀护士被拘留事件真相调查
[size=3] 高秀护士被拘留事件调查[/size] 齐鲁维权网 冰峰寒剑 2008年7月22日
2008年7月10日晚,举报人高秀护士被济宁渔山派出所从济南带回后拘留。高秀被拘留后开始绝食抗议非法行为。
2008年7月12日下午6时30分左右高秀被送回家,当时高秀已经奄奄一息,家属要求送往医院,但遭到警方拒绝!高秀被拘留72小时后,甚至绝食3天,警方居然没有通知家属。
2008年7月21日,济宁渔山派出所为高秀补办了行政拘留处罚决定书。渔山派出所称拘留高秀是上级下达的命令,不是派出所的意思,拘留高秀是经过上级指定管辖的,当高秀请求济宁渔山派出所出示指定管辖拘留移交通知时,遭到该所有关领导的拒绝,只是气愤的说:拘留你我们程序是合法的,既然要拘留你我们就做了统分的准备。
2008年7月22日上午,笔者调阅了高秀当晚被询问的录音证据,高秀没有作任何陈述,对警方列举的罪证,高秀拒绝签字。在询问过程中,民警曾提到了省委分管信访工作的于秘书长,问:高秀你的问题于秘书长已经答应都给你解决了,你为什么还要上访?高秀对此感到困惑,就这一问题笔者昨日下午通过省委总机转接于秘书长求证,但是没有人接听电话。
高秀共举报了7个问题,中纪委驻卫生部纪检委王大方局长高度关注该案,并多次电话督办,责令卫生部信访办于2006年11月16日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2008年3月中央联系办就“高秀事件”再次立案调查,在大量事实和证据面前,由于相关部门的失职渎职,最终给高秀带来了严重侵权。
2008年3月27日上午10时左右,高秀再次到省委等有关领导举报问题时,突然遭受暴力执法,四五个人,把高秀拉进传达室就脱高秀护士服...随后便搜查高秀背包,当暴力执法人员拉开背包拉锁时,高秀立即从包内取出手术刀片割腕自杀,对暴力执法人员以示反抗。
当时高秀所穿护士服:
[img]http://bbs.xinhushi.com/attachment/Mon_0802/113_93293_4d9292333e4a03b.jpg[/img]
高秀割腕自杀对抗“暴力执法”事件,便成了济宁市中区公安分局拘留高秀唯一的“合法”理由。
2008年7月22日下午,高秀找到了省委保卫处的某处长询问“拘留事件”是不是省委保卫处或者片区派出所下达的指定管辖拘留通知,该处长回答说不是他们下达的,他们只提交了有关材料,让济宁渔山派出所看着办。另外,该处长还告诉高秀不要牵扯太多,这样不好。
济宁渔山派出所有关领导曾多次说是执行上级领导意思,上级领导到底是谁的指示,笔者不便猜想,但是拘留高秀已经成为事实,高秀告诉笔者,她已经委托有关律师准备对济宁市中区公安分局提起诉讼。
依据我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压制批评,打击报复,扣压、销毁举报信件,或者向被举报人透露举报情况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高秀举报案历经5个年头的时间,直到目前为止,笔者还没有看到卫生厅纪检委、卫生部调查组对该案调查处理的书面意见,这不能不值得人们深思......
山东济宁的护士高秀在上访的时候遭到了殴打,这是被济宁当地派出所从济南拉回来拘留的场面,当时她隔着玻璃看自己3岁多的女儿。
[url=http://blog.photo.sina.com.cn/showpic.html#url=http://static1.photo.sina.com.cn/orignal/4cbc281b451f3d7771f00][img=531,500]http://static1.photo.sina.com.cn/bmiddle/4cbc281b451f3d7771f00[/img][/url]
我们为此感到震惊:
[url=http://blog.photo.sina.com.cn/showpic.html#url=http://static14.photo.sina.com.cn/orignal/4cbc281b2b3386924228d][img=535,402]http://static14.photo.sina.com.cn/bmiddle/4cbc281b2b3386924228d[/img][/url]
2008-7-28 20:08
bfhj119
谁该为此渎职大案负责?!
2008-7-29 16:13
bssdlk
规定指出,在信访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引发信访突出问题或群体性事件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处分;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
2008-8-4 17:55
bssdlk
高秀事件在全国主要医院都曾被作为典型来对待,尽管不同医院采取的方式不尽相同,但绝大多数医务人员对此事件的看法与普通民众截然不同。高秀本人在此事件中是否存在失职仅以医院和患者方面提供的证据不能认定,医院在此事件中单纯从医疗的角度也难以认定为失职,那么造成这起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医疗官司的本质是什么呢?实际是今日医患矛盾的一次集中爆发。作为一名医务人员同,我同情高秀的遭遇,同情患者及家属,但同样同情包括济医附院在内的今日中国医院。“医闹”是中国特色的民众缺乏法律意识与社会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的原始反应,即以违法为代价维权。其依据是“法不治众”的中国传统理念。这同样也是中国社会落后的标志之一。
在目前的条件下,高秀成为牺牲品是必然的,也是无法改变的,但医闹作为一种极端方式则必须是尽快从中国消失的。
2008-8-5 20:31
bfhj119
目前,某些领导就高秀举报案继续推诿、扯皮拒不核查处理,该案既然已包案到人,就不应该继续推卸责任,我们将继续公布所有涉案人员名单。涉案人员名单:
1、卫生部信访处原张平处长失职渎职(2006年11月组成联合调查组,至今卫生部联合调查组就高秀举报问题没有出具任何书面处理意见)。
2008-8-5 20:33
bfhj119
山东济宁的护士高秀在上访的时候遭到了殴打,这是被济宁当地派出所从济南拉回来拘留的场面,当时她隔着玻璃看自己3岁多的女儿。[align=center][img]http://www.qlweiquan.cn/upload/200871719439435.jpg[/img][/align]
2008-8-6 14:56
bssdlk
涉案人员名单:
1、卫生部信访处原处长张@失职渎职;(联合调查组组长)
2、卫生部信访处104接待员失职渎职;(联合调查组成员)
3、卫生部信访处102接待员(程处长),高秀事件的主要接待人,在接待高秀的过程中推诿扯皮,就举报问题拒绝核查处理,在法定的时间内至今无处理结果。
2008-8-7 07:23
bssdlk
[table=92%][tr][td]涉案单位:
山东省高校工委纪检委。
行政乱作为:高秀从没有向省高校工委纪检委提出过有关问题的举报,然而省高校工委纪检委却于2008年4月29日与山东省卫生厅信访处联合出具了一份告知书,上面加盖中共山东省高等学校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印章。山东省卫生厅纪检委、国家卫生部纪检委作为卫生主管部门调查后至今就高秀举报案没有作出书面处理意见,而与此无关的一个纪检委却作出了告知,关于这一问题不能不令我们感到深思...[/td][/tr][/table]
2008-8-8 16:19
eethan
哎
可能是俺的文化水平有限。我怎莫咋看咋不明白呢,
某些党的干部们你们怎摸了,还是党员吗,晚上睡得着觉吗?
2008-8-9 22:01
bfhj119
希望有关部门尽快按照中央信访1号精神、卫生部68号文积极排查化解矛盾,不要把小事变大事,在处理信访事项过程中,不要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继续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后果。
为严厉查处违反信访工作纪律的行为,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对违反信访工作纪律的行为以及背后的腐败问题,我们将继续公布所有涉案人员名单。
2008-8-17 20:46
bssdlk
继续顶
2008-8-21 20:13
bssdlk
目前,某些领导就“高秀举报案”继续推诿、扯皮拒不核查处理,该案既然已包案到人,就不应该继续推卸责任,我们将继续公布所有涉案人员黑名单,以便有关部门对其领导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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