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收税人员说:你不交房产税我有办法对付你
我在浙江丽水市市区开了一家桑乐太阳能经营店。一向奉公守法,定时交纳工商、税务等费用。
2008年7月7日早上8点刚打开店门,来了两位女的,说是丽水市莲都区岩泉街道办事处的,过来收房产税。因为我懂有关房产税的法律法规。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我说:“房产税是应该跟房东收吧,我们只是租他的房子。”她们说:“我们到哪去找房东啊,你们交不交,不交的话有对付你们的办法。”然后就丢下催缴单就到下家了。
大约在8点40分的时候,那两个女的带了一名男子到我店里面,说这名男子是岩泉街道办事处的副主任,并且再次问我房产税交不交?我还坚持了一开始的看法。这时,这名男子对那两位女的说:“你们走吧,没你们事了。”我还继续和这名男子谈房产税的问题,而他说:“现不不谈房产税,我现在要执行安全检查。”说话的同时,掏出一本执法证,往我脸上拍拍的,而且嘴里一口一个“妈的”。我看了一下他的执法证,他是丽水市莲都区岩泉街道办事处的,叫张田信,发证单位是丽水市莲都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如果不看他的证还真以为他是土匪。然后他就朝店面的后厅跑,到处检查。这时有很多邻居都看不下去了,纷纷谴责他的野蛮行为和无耻的报复手段。
我说执法应该有两位执法人员同时在场吧,于是他又打电话叫来岩泉派出所两位民警和丽水市莲都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一位执法人员。检查结果是责令我们要10天之内拿到高空作业证和安全合格证,如果没拿到将处3万元以下罚款。我说,店开了那么长时间也没看你们发过什么宣传资料,也没作过什么宣传,我们怎么知道开个小小的太阳能店要这些东西,而且还10天之内,明摆着就是把安全检查作为一种打击手段。面对这种非法的执法我肯定是不能签字的。后来我了解了一下没有一家太阳能店的有这两种证,而且他们只查了我们一家。
7月8日下午,他们又过来了,这次多了两名公证人,以及一名工商管理人员。说是当着公证人的面把整改指令书给我了,如果到本月17号整改不了的话就会被罚款。既然是当着公证人的面自然是不需要我签字也生效了。
其实,该办的证我自然会办,但是把安全检查作为一种打击报复手段,实在是玷污了法律法规的尊严,一名街道副主任就可以把社会上的多个管理执法部门纠集起来共同对付一个在丽水开店的外地人。试问一下,以后还有哪个人会到浙江的西藏——丽水开店呢?在他们这种黑暗的管理之下丽水还会有大的发展前途吗?
前段时间刚发生在上海的袭警事件和近期发生在杭州的袭击执法人员的事件中可以看出,要人性化执法,要让人心服口服。象这种报复性执法更是法盲执法,不仅不能管理好这个社会,而且还有可能导致民怨沸腾。
我在外省做点生意也不容易,还不知道他们以后怎么整我呢,今天安全证明天很有可能还要健康证或者什么的。他们说,如果有意见可以投诉。我一个小小的生意人能够撼得动他们抱在一起的执法部门吗?他们可全是穿得一条裤子。我只有通过舆论的力量为自己讨回公道!
原本我是位下岗职工,为了做生意把全部家产都投进去了,而且还借了很多钱,如果他们以后整得我做不成生意的话,我的一切就都没了。我是个知法守法的人,会尽量寻求合法的解决途径,如果法律帮不了我们的话,到那时我也不知道会做出什么事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