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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申请\惩处等相关条例(陆续完善)

版主申请\惩处等相关条例(陆续完善)


(一)版主申请资格

原则上申请版主职务应该满足以下条件:
1、有一定数目和质量的原创帖和主题帖
2、帖总量在800以上的
3、能保证相应的在线时长


如有意愿可进入下面该帖子提出申请
http://bbs.chinanews.com.cn/thread-7115-1-1.html
(二)版主管理办法

一、登陆次数
1、连续一周没有登陆,记过一次
2、连续两周没有登陆,取消版主权限

二、在线时长
原则上每个版主连续30天内,应最少在线25个小时
不满25小时的,记过一次。


无论何种原因,被三次记过的,将取消其版主管理权限。

以上是申请版主资格和版主权限管理的暂行办法,对于不合格的斑竹,会员可以发帖投诉或提请管理员罢免,欢迎广大网友监督。


版主辱骂网友处罚以及论坛禁用词语处罚
一 版主辱骂网友处罚

版主身份比较特殊,一个斑竹的发言可能斑竹自己认为是个人的言论实际上很大程度上代表了论坛的发言,所以本论坛禁止版主使用明显侮辱性词语辱骂网友(包括其他版主和其他会员),如果遭到投诉且证据无误,以3个月为期限,处理办法如下:

三个月以内,
第一次,处罚99分,扣除999中新币。

第二次,处罚99分,扣除999中新币,并且禁言一个月。

第三次,直接吊销版主。

此规则对任何版主有效(包括超级版主)


二 论坛禁止明显歧视性语言:

楼猪
粪青
(欢迎跟贴补充)
发现以上语言每人每次扣除10分,100中新币,一个月内连续使用3次者(含)以上者禁言一个星期

希望各位版主多多支持,有表率才有好的环境,一个社区的“小官”其实也是现实中领导能力的表现,真正为群众服务,我相信网上能够做得更出色!:01:

哈哈...

支持!支持!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
一般的斑竹很容易达到这个要求,除非是太不敬业了,呵呵。
所有的房子都会成为故居;

所有的容颜都会成为故人;

所有的情节都会成为故事。
该条例管理办法适用所有版主 申请办法不针对已在职版主
一蓑烟雨任平生,也无风雨也无晴
版主还应该熟悉 http://bbs.chinanews.com.cn/thread-6603-1-1.html [公告]社区管理条例

http://bbs.chinanews.com.cn/thread-26292-1-1.html 各类勋章、精华及其他奖励暂行办法

以便统一管理标准:05:
我们总有很多看不到,所以有很多争论。争论是为了看到更多,而不是抹杀另一面。换个角度就能看到自己的愚蠢。
制度就是制度,对事不对人,切勿对号入座,嘿嘿............
是应该有个框框了,我十分支持!:05:

以前申请斑竹的条件太宽松了,导致人员良莠不齐,鱼龙混杂!希望以后我们的斑竹队伍能越来越强大,带领论坛走向新的发展高潮!

现任斑竹都注意,平时一定要洁身自好,有眼睛在盯着你哟,小心别被拍了:05:
专心绝滤,静算待敌
车前马后,炮铺卒行.
能不能增加一条特赦的,对于管理员和超版推荐的可以不遵循以上原则,比如真正的隐者就是一个例子.
强者,修身养性,学无终途也.
欢迎加入中新文学会QQ群:49770910(非会员也可加入)
请重视我提出的意见..
强者,修身养性,学无终途也.
欢迎加入中新文学会QQ群:49770910(非会员也可加入)
绝对不能开后门:04: :04: 不能开先例,真正的隐者应该马上出作品,争取精华:05:
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 ;
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 !
红军宗旨:扶正祛邪
红军口号:团结一心
红色方面军——军委荣誉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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