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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社区管理条例

本主题由 wongkc84 于 2008-3-5 08:11 置顶

好啊

认真落实到行动中去
巴山郎问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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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注册后长期没有上线,长期没有帖子的,应该予以注销。否则占用资源,是很大的浪费
巴山郎问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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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楼上:

一般三个月为期。可以不可以呢?
巴山郎问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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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严格遵守  请斑竹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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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是!知道了……:05:
一定会服从命令的!
广交朋友……
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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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对网友的处理意见也应该审核
例1,前两天上尉网友“军人,要有骨气”新贴出“高手教你吃垮必胜客”,而且版主为他配了栏目专题,原来是教人将水果沙拉摆成“叠罗汉”,这是典型的缺少道德,没有修养,不要国格,不要人格的下三滥文稿,只有低级无聊的网站才肯上传。然而在咱们网站通过了审核贴上了。
例2,在社区活动站网页,某网友从412号至444号,共计32个贴,都是这样一字不差;“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这是典型的重复上传。
例1,        从性质而言可以准确地说是:非正常灌水。
例2,        例2,从重复而言也可以准确地说是:非正常灌水。然而,已经公开贴出,并不见咱们网站公开宣布是:非正常灌水。
例3,        另一名上尉网友用提问解答,同一个问题问了5次,不同的答案答了5次,在各地各国网站都属正常灌水,却被公开处理属非正常灌水,又是扣分,又是以禁言威胁。其实,即使版主认识有分歧,也可以与网友商量解决,擅自公开批评而且与前两例对比又是明显批评错了。
前3个例子都经过审核并都贴出,为何前2例不公开处理,而对正常灌水的第3例却以非正常灌水公开批评。
难道版主想整谁就整谁,既不需要通过审核,又可以双重标准吗?由于版主的滥用职权,例三的上尉网友已通告,从此退出咱们网站,其理由是不民主,不讲理,版主独断专行。例3这个网友看得出是负气而别,他寒心走了,后果和外界影响如何呢?可否请咱们网站版主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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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

我回复了别人的主题,再阅读时,为什么主题前的标记是“无人回复”呢?
巴山郎问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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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5 2901990 的帖子

我们必须要按条例办事 这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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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学习了的

不学习不行啊!要不然要出问题罗!
巴山郎问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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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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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老实,胆小的人,敬请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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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38 成雨山馆 的帖子

收个徒工,教几招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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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太多了

人活得不容易,走到那儿都有规定,但没想到进入论坛也有这么多规定,要是无意触犯规定,可要手下留情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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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规定,都遵守

好规定,都遵守!如果感觉本人说的还可以的话题,希望管理员转发到其他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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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规定都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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