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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社区管理条例

本主题由 wongkc84 于 2008-3-5 08:11 置顶
肯定遵守,我就是一个民族主义啊
拥护共产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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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10: TES RIS

军团:蓝色军团
单位:第一摩步师  
军衔:师长(大校)
编号:LSJT17261
军团QQ群:48317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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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急!急……!

我25号那天发表的帖子为什么没有显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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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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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

好!一定按《条例》来行事,条例就是社区的法律,我们每一个人都要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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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支持!支持社区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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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遵守.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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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遵守坚决遵守
QQ:422618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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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一定要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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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永久封闭其IP。触犯法律者,本论坛有义务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怕怕.......
拥护共产党,怀念毛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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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永久封闭其IP。: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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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一贯是遵守纪律的模范!
文明上网, 共同进步!!!  坚决支持并践行社区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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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 大头 的帖子

我的帖子进回收站了,为什么啊?是不是反动的?
白衣大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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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一起努力,把中新网的论坛成为各种思想交流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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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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